視障


視覺障礙(簡稱視障)是指視覺功能受到一定程度的損害,患者因為視覺敏銳度降低或視野受損,以致無法達到正常視力,因而影響他們的日常生活。視障會按患者戴上矯正眼鏡後的視覺敏銳度及視野受損情況而分類。在香港,視障的定義是參照世界衞生組織「國際疾病分類」(ICD)而訂定。視障可分為:

  1. 失明:視覺敏銳度為3/60或更差,或視野範圍縮窄至10度或以下;
  2. 嚴重視障: 視覺敏銳度為6/60 至3/60;
  3. 中度視障: 視覺敏銳度為6/18至6/60

(備註:視覺敏銳度6/60,代表正常視力者在60米距離能看見的物件,患者則需在6米或更近距離才能看見。)

患有視障的兒童無論看遠或近的物件時都可能會感到模糊不清,也難以清楚看見別人的身體和面孔,所以他們與人缺乏眼神接觸,平時也較少面部表情和身體語言。由於視力模糊,有時連在眼前出現較大或移動的玩具也不感興趣,或要將物件放在眼前極近距離觀察。他們對於強光有不同反應,可能特別注視,亦可能會因感到不適而逃避。而失明的兒童,甚至對强光的照射也不會眨眼作反應,或會經常用手指插眼睛,以得到感官上的刺激。

走動能力:

由於視覺的障礙,孩子看不清,甚至看不見周圍的環境,所以他們在空間移動時,會顯得較為猶疑,也較難學會走路。他們走動時,往往需用雙手或腳來探索,以分辨方向及避開障礙物。透過學習和經驗的累積,他們也能利用聽覺、嗅覺、前庭、本體感及一些輔助工具(例如手杖)來幫助掌握所處的環境狀況,改善走動的能力。

手部功能:

視覺的障礙直接影響手眼協調,以致小肌肉發展也較慢。孩子往往需靠聽覺、觸覺、前庭、本體感、嗅覺及味覺等來獲得訊息及學習。他們往往有害怕觸摸物件及走動的情況,以致影響他們進行日常活動。

語言溝通:

視障也會影響孩子的語言發展。視障令孩子未能清楚注視父母的面部表情,因而阻礙了孩子與父母的眼神交流及其他非語言溝通,例如面部表情及身體語言的運用。由於對環境欠缺安全感,他們的溝通亦會較為被動,影響了早期的親子關係和社交互動。患有視障的兒童因為較難掌握詞彙及概念,他們通常有語言發展遲緩的情況。適當的體驗學習及多感官引導,有助提升他們的語言溝通能力。

認知及社交發展:

患有視障的幼兒較少主動探索周圍環境,因此影響了他們的學習及認知發展。一些需要透過視覺觀察學習的東西,他們則須透過視覺以外的其他感官(例如聽覺、味覺和觸覺)去接觸及認識。縱使早期認知發展一般較遲緩,患有視障的兒童並不一定有智力障礙,部分兒童仍可達一般人的智力水平或發展出個別的強弱項。至於社交發展方面,他們容易因為視障的問題而影響了早期與父母的互動經驗,以致影響到人際關係及安全感的建立。與朋輩相處時,他們亦較難透過觀察來明白人際間非語言的溝通訊息,藉此調節自己與人的互動模式。

根據世界衞生組織資料顯示,在已發展國家當中,每10,000名兒童當中,約有3名屬失明。香港方面,根據「康復服務中央檔案室」統計報告,截至2021年3月份,本港有274名15歲以下的兒童自願登記為視障人士。另外,根據衞生署轄下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的資料顯示,每年約有15至30名視障新症個案。

引致視障的各種原因,按照受影響的部位大致分為兩類:

  1. 眼部結構性疾病,例如白內障、青光眼、視網膜病變和白化病;
  2. 腦部受損,例如因缺氧、創傷、細菌或病毒感染而影響了腦部負責分析影像的區域。

視乎引致視障的不同原因,兒童有可能會兼患其他發展障礙,例如發展遲緩或智力障礙、腦麻痺、腦癇症、弱聽及情緒行為問題。

及早識別和安排治療,對視障患者非常重要。部分眼疾問題,可以透過手術來改善視力,例如白內障手術、視網膜病變的激光治療等。另外,矯視鏡片和光學輔助工具,亦可協助視障患者充分運用其剩餘視力。此外,因遺傳病而引起的視障問題,如白化病或色素性視網膜炎等,亦需接受遺傳輔導服務,包括風險評估、生育抉擇等討論。

除了醫療方法外,亦可透過訓練以協助患有視障兒童的發展。導師會透過多感官學習的方式、鼓勵主動探索的活動和清晰的口頭指示,來教導幼兒學前概念(如物件恆存、物件歸類等)及語言的理解,並幫助他們提高自我照顧及活動能力。

患有視障的兒童在教育上有多方面的需要,包括聆聽技巧、觸覺辨別、定向與行動、讀寫能力和社會適應。

學前期:

患有視障的學前兒童,可接受心光學校所提供的視障幼兒教育支援服務的訓練。另外,社會福利署開辦的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幼兒中心兼收弱能兒童計劃或特殊幼兒中心亦會為患有視障的兒童提供全面的訓練。若兒童的視障程度較為嚴重,則可能需要入讀心光幼兒中心。

學齡期:

患有視障並於主流學校就讀的學齡兒童,可向教育局申請支援服務,其中包括心光學校的到校支援計劃,以幫助中度視障或更弱的兒童融入主流學校的生活。學校內應有適當設施,讓兒童能在課室內有效地學習,並可獨自及安全地走動。此外,特別的課程設計、個別學習計劃、輔助用具及曾接受有關培訓(包括點字運用、低視力輔助工具、定向與行動方面)的老師都非常重要。

最後,朋輩接納所帶來的鼓勵,以及學生在課室、運動、康樂和課外活動的參與,對兒童的有效學習和正常發展都有一定幫助。

至於患有中度視障或更弱的兒童,可能需要入讀專為視障兒童而設並具備系統化課程的特殊學校,包括心光學校和心光恩望學校。

兒童日後的視力,要視乎其視力受損的成因以及視覺系統受損的程度而定。因白內障和青光眼等眼部問題所引致的視障,如及早接受治療,可令視覺功能有所改善。若視障是由腦部受損所引致,則可透過持續訓練以提升其視覺功能。相反,因退化性疾病導致的視障,可能使視力日漸衰退,例如色素性視網膜炎會使視野不斷收窄。

就業方面,過去視障患者的失業率一直偏高,部分原因是僱主和社會大眾的支持不足,部分則因為工作環境未有提供適當的輔助工具。然而,隨着科技的發展,例如設有語音輸出的電腦、手提電子點字機和放大曬印器材的普及化,將有助提高視障患者的就業機會。

  • Holbrook, M. C. (1996). Children with Visual Impairments – A Parents’ Guide. Woodbine House,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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