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政策

個人資料(私隱)政策及用途聲明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衞生署(下稱「政府」)會確保所有透過本網址遞交的個人資料,均按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有關條文處理。

政府會記錄使用者瀏覽本網站的次數,但並不會收集任何足以辨識使用者身分的資料。所收集的瀏覽次數紀錄只會用於製作統計報告及調查電腦系統問題,以助政府改善本網站的服務。

本網站的搜尋服務是由一個政府的獨立承辦商提供。該獨立承辦商通知我們該公司於本網站提供搜尋結果時,不會收集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但該獨立承辦商會將你一些經由使用搜尋服務所得的匿名資料交予政府,作政府網站流量分析之用。政府不會將從任何上述搜尋活動收集到的數 據,跟任何可能由政府持有的個人身分資料配對。

收集資料的目的

當衞生署向病人及顧客提供服務及進行其他有關活動時,由病人或顧客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以及由兒童體能智力測驗服務整理的相關健康資料(例如:評估診斷)會上載至衞生署的臨床管理資訊系統作為病人的電子健康紀錄,以便與衞生署其他相關服務單位共享病人的健康紀錄作以下用途:

  • 資格證明;
  • 提供服務包括但不限於臨床診症、診症預約安排及通知約期和顧客關係事宜;
  • 化驗結果/檢驗/診斷研究/治療的紀錄,作繼續照料或供其他專業醫療人員參考用;
  • 同意進行特別治療/化驗;
  • 監察流行病;
  • 追查無應診者,以便跟進/治療;
  • 登記/應診/管理的紀錄;
  • 評估以提供社會援助;
  • 製備統計數字、進行研究或教學用;
  • 服務/人力發展與策劃;
  • 外間人士到訪/查詢/投訴的紀錄;
  • 跟進繳費事宜及審計用途;及
  • 利便組織有關健康教育及社區聯絡的活動。

*個人資料的提供,出於自願。如果你不提供充足的資料,我們可能無法證明你是否符合資格獲得某項服務或活動,因而不能為你提供服務/協助;又或我們即使仍然提供該項服務或協助,你亦須按不符合資格人士須繳的收費率(通常較高)繳費。

接受轉介人的類別

你所提供的個人資料,主要由本署內部使用,但亦可能於有所需時因以上第1段所列目的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有關人士披露。此外,資料只可於你同意作出該種披露或作出該種披露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允許的情況下,才向有關方面披露。

查閱個人資料

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第18條及22條以及附表1第6原則所述,你有權查閱及修正個人資料,包括有權取得你於以上第1段所述的情況下所提供的個人資料。應查閱資料要求而提供資料時,可能要徵收費用。

查詢

有關所提供個人資料(包括查閱及修正資料)的查詢,請向兒科顧問醫生申請。

此中文私隱政策為英文版本譯本,如中、英文兩個版本有任何抵觸或不相符之處,應以英文版本為準。